制定目標恰如其分
領導通過業(yè)績考評的方式激勵員工,在一定限度內是一種動力,但如果超過一定限度,則往往轉化為員工難以承受的壓力。在沉重的壓力下,員工們總是擔心自己由于達不到公司的要求,而被降職或被扣減工資和獎金,甚至被炒魷魚,于是他們有時就不顧道德及公司制度的約束,甚至不顧國家的法律和道德的制約,干出“出格”的事來。
目標不可訂得過高。過高,往往會使員工失去自信心,未思進先思退,還沒上陣就敗了下來,放棄努力的嘗試。而目標訂得過低,又缺乏挑戰(zhàn)性,員工不用花費太多的精力、體力就達成了目標,會使員工失去干工作的興趣。因此,目標的確定,應在蹦一蹦,夠得著的位置,這才是恰到好處的。既讓員工感到有些難度,但只要付出努力就會到達勝利的彼岸。這樣員工每完成一個目標時,就會有一種成就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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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促進目標的完成,領導大都喜歡發(fā)起競爭,使員工常常感到像是在進行一場激烈的跑馬賽,而管理者往往樂此不疲。當然競爭自有它的好處,它可以強烈地刺激每位員工的進取心,使他們力爭上游,發(fā)揮出最大的潛能。心理學實驗表明,競爭可以增加50%或更多的創(chuàng)造力。因為每個人都有上進心、自尊心,恥于落后。競爭是刺激他們上進心的最有效方法,自然也是激勵員工的最佳手段。沒有競爭,就沒有活力,沒有壓力,組織也好、個人也好都不能發(fā)揮出全部的潛能。美國企管專家認為沒有競爭的后果是:①自己決定惟一的標準;②沒有理由追求更高的目標;③沒有失敗的恐懼,也不會被他人淘汰。目前許多公司工作效率不高、管理松懈、效益低下,員工不求進取,沒有責任感、成就感,從根本上說,是缺少競爭的結果。
然而,競爭過于激烈將導致副作用,會引發(fā)員工的短期行為。員工為了目標的實現(xiàn),也許會不擇手段,甚至不惜以犧牲公司的財產和聲譽做賭注。比如,與資信差的公司和個人簽定合同、向顧客許下不可能履行的承諾等等。如果這場賭博贏了,公司和員工都從中獲利,但如果不幸輸了,這位員工頂多丟了飯碗,而公司卻要為此蒙受沉重的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