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官上任先要“照老規(guī)矩辦”
鄧先生是某跨國公司員工,被派到青島任分公司經(jīng)理。剛剛走馬上任,就有幾個員工遲到,按照規(guī)定是要罰款。鄧先生覺得有些為難,因為自己剛到分公司任職,如果不加考慮按規(guī)章罰款,必然效果不好。
于是鄧先生和幾個遲到的員工談話,得知他們每天早晨都去冬泳,今天由于游的時間沒有把握好,所以遲到。這顯然不能成為不接受罰款的理由。鄧先生就想了一個辦法,對公司職員公開宣布說春節(jié)前舉行游泳比賽,如果他們能夠取得好成績,就將罰款作為獎勵返還他們,另外還有獎金。果然,游泳比賽他們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績,最后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(jié)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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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看一下上文所說的鄧先生,他的處理得到了一個良好的結(jié)局。如果他不這樣做呢?只是簡單的罰款了事,那么員工肯定會對他有意見,中國人常說“新官上任三把火”,會把他這一很簡單的處理看作是燒“三把火”,就會為以后的工作埋下隱患。
如果鄧先生考慮到以后的工作,也為了樹立自己的新崗位的良好形象,動用手中的權力,破壞了制度,免除了他們的罰款。那么以后會怎么樣呢?
“對不起,鄧總,今天堵車,我又碰上車子拋錨,所以遲到了……”
“實在對不起,我女兒她今天怎么也不肯去幼兒園,我就只好把她送到姥姥家,所以遲到了……”
當制度被隨意破壞之后,慢慢也就等于不存在了。當“赦免”了一次之后,就會出現(xiàn)上面的情況,罰,還是不罰?
罰,有意見的人更多了,“只是剛來的時候裝一下對下屬好,久了就露出真面目了……”
不罰,大家對遲到就會“免疫”了,因為這一行為沒有什么成本,但是能夠獲得一定的收益。最后就會出現(xiàn)每天都有人遲到,而“遲到者罰款”這一制度就很難再重新建立起來了。